安庆会计学校:物业公司的收取的暖气费是否计入营业税营业额?
编辑: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01-27
答:
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《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办法》(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)规定: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,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、电、燃气、暖气和代承租者支付的水、电、燃气、暖气、房屋租金及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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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《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办法》(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)规定: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,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、电、燃气、暖气和代承租者支付的水、电、燃气、暖气、房屋租金及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。